为深入推进平安和谐林区,坚决遏制当前破坏林地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我市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根据省局和市公安局通知精神,市局决定于2014年10月10日至12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代号“利剑行动”。
据统计:“利剑行动”期间全市共立各类森林案件70起,破获各类森林案件68起。其中:立森林刑事案件15起,破获森林刑事案件13起,起诉案件6起,涉案10人,受理林业行政案件55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55起,林业行政处罚55人次,收缴木材129.0293立方米,珍贵树木6株,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6.33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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