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处长江中游南岸,全省有平原和部分平原县21个,其中平原县1个,半平原县16个,部分平原县4个,均落在鄱阳湖平原。这些县市国土面积347.5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0.8%;人口1239.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9.6%;耕地面积106.6万公顷,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46.9%,是我省主要的粮、棉、油生产基地。由于山地面积小,平原林业发展相对滞后,该地区森林资源相对不足。长期以来不仅缺林少材,而且自然灾害比较频繁。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我省从1990年起实施了以农田林网建设、沟渠堤路绿化、村庄绿化等为主要内容的平原绿化一期工程,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掀起了我省平原绿化建设的一个高潮:全省21个平原县完成农田林网造林3244.8万株,实现农田控制面积510.6万亩,控制率达63.1%;农林间作植树780.8万株;路、沟渠绿化造林2923.1万株;村庄绿化造林3090.9万株,绿化率达24.3%。平原地区的森林覆盖率由26.2%提高到30.3%。同时,建立了高安、丰城、樟树、波阳、安义等一批较好的平原绿化示范点,为全省平原绿化建设树立了样板。为巩固和扩大平原林业建设成果,从2001年起,我省又实施了平原绿化二期工程,截止2005年,全省21个平原县共完成农田林网造林3885万株,农林间作2145万株,村镇绿化6315万株,绿色通道3000万株,片林50.12万公顷。
从2006年起,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实现“十一五”期末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3%的目标,确保“青山绿水”品牌,进一步推动平原林业发展,我省根据林业发展的现状,确定了“山上抓‘质’的提高、三下抓‘量’的扩张”的林业建设思路,将全省营造林工作重心从山上转移到平原,掀起了全面加快平原林业建设的新高潮。据调度统计,2006、2007、2008年全省连续三年春季造林突破300万亩,平原造林均占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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